我叫张超,今年23岁,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。
我没有读过大学,高中毕业后就去当兵了,没办法,家里实在太穷。
七岁那年,我爸醉驾,从不喝酒的他,和我姑父喝得烂醉。回来的路上碰到闯红灯的大货车,大货车打方向盘,躲闪的时候侧翻,车上拉的几十吨的钢材滑了下来,把大众小轿车砸成了一张铁皮。我爸妈,连我姑父三人,都……
从那以后,我姑妈成了我的监护人。
我再没穿过一件新衣服,穿的都是我表弟的旧衣服,我比他个子高,衣服穿在身上都像缩水的一样,无论春夏秋冬,脚踝都是露在风里的,冬天连膝盖上都是冻疮。
我爸妈是做生意的,给我留下来不少钱,可我那个时候年纪太小,什么也不懂,这么些年下来,已经被我姑妈转移得差不多了,只剩一套别墅还在我的名下,她卖不掉,就带着一家人住了进去。
我姑妈恨透了我,三天两头打我。我十岁生日时,她喝醉了,抓着我的头往马桶里按,我差点被她淹死在马桶里,那感觉濒死的恐惧感,我至今忘不掉。
后来我表弟——也就是我姑妈的儿子把这事儿一通编排,传得全校都是,说我在家里喝马桶里的水,脑子有问题。学校里的人背地里都说我有神经病,脑子有问题,没人愿意搭理我,一直到高中毕业,我都没有一个朋友。
上高中后,我们班有个女生叫林芳,长得特别漂亮,眼睛水汪汪的,腰也很细。
我上课的时候经常偷看她,晚上做梦也会梦见她,发呆的时候也会想到她。
不过我只敢在心理偷偷暗恋她,那时候我挺纯情的,对她一点儿邪念都没有,她是我心里的女神,多余的事儿我想都不敢想。
后来有一天晚上,我和林芳正好搭同一辆公交车,车上人不多,她被两个技校的流氓给缠上了。
当时我也怕,不知道哪儿来的一股勇气,冲上去推开两个流氓,然后趁着车到站,拉着林芳的手转身就跑。
不知道跑了有多远,我跑得喘不上气了才停下来,一回头看见林芳脸涨的通红瞪着我。
她急匆匆地拧开我的手:“你松开。”
我赶紧把她的手腕松开,林芳揉着手腕往后退。
“天这么晚了,我送你回家吧。”
“不用了,我自己回家。你,你别跟着我……还有,今天的事,你不准跟任何人说。”
她说完就扭头跑了,好像我比那两个小流氓更可怕,和我说过一句话,比被两个小流氓欺负更丢脸似的,连一句谢谢都没和我说。
后来没过几天,我课间上厕所的时候被一群男生堵住了,一伙人二话不说就把我打了一顿。我那个时候又瘦又矮,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,只能护住头,任由雨点一样的拳头落在身上。
他们打了一阵,抓着我的头发让我站起来,我眼前迷迷糊糊的,听见有个人在说:“听说你小子喜欢喝尿,今天让你喝个够。”说完,他们就把我的头往尿斗里按。
我吓得魂不附体,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要是被按着喝尿,我还怎么做人?以后我走到哪里都会有人笑我,一辈子都洗刷不清!
“刘虎,我,我没得罪过,我们是同学,你干嘛要打我?“我求着那个抓着我头发的人。”
“你是没得罪过我,你他妈的得罪的是我大哥。你不知道林芳是谁看上的人?还敢缠着她?晚上缠着要送她回家?!别抵赖,都有人看见了!”
“我没有,她被流氓纠缠,我是想救她的,不信你去问她。”
”呵呵,我问过了,林芳善良,她怕你挨揍,说根本没见过你。你可真无耻,不但脸皮厚,还说谎!给我喝尿吧你!“
”我,我没有!“
我拼命地反抗,虽然打不过他,但人到了绝境,力气会大得超出想象,这五个男的都按不住我,只好又把我打了一顿。
后来是政教处的人把我救出来的,我被打断了两根肋骨,高烧了三天,我姑妈不肯付医药费,扔我在医院里自生自灭,还是好心的医生不忍心,追到我姑妈家里连番骂了几天,她才肯给我钱看病。
比起身体上被打得疼,我的心更像是被刀子捅透了一样,一阵阵地钝痛,我特想问林芳为什么要这样?我救了她,她却这样对我。
伤好后,我没再回学校。
学校老师来劝了我好几遍,让我回去读书,说我这样的全校前十名不读书太可惜了,而且不读书,我能有什么出路,可我真的不想再回那个地方,不知道回到那里等着我的是什么。那段时间,我常常好几天都不说一句话,看什么都感觉是灰的。后来想想,那时候的心情就和地狱一样。
伤好后我正好满18岁,我姑妈说她对我已经没有监护义务了,把我从家里赶出去。那是我的别墅,要走也应该是她走!可我势单力薄,哪里斗得过她。
正好当时在征兵,我就进了部队。我当兵的想法很简单,一个是强身健体,以后谁也不能欺负我,第二个就是有口饭吃,有张床睡,离我姑妈远远的。
部队的生活非常简单规律,连队领导和战友人都很好,我这才渐渐想开了许多,性格比以前还要开朗,不那么闷了。
当兵第二年,连长忽然找到我,说有人要见我。这个人是我爸妈生前的律师,也是他们最信得过的好朋友,叫韩坤。
韩坤告诉我,我爸生前是通市商会的会长,名下有八家公司和十二个夜总会,还有大大小小的房产地产,债券基金,在我爸死后,一直由物管会在代理,按照遗嘱,在我十八岁成年的时候全部由我继承。他本来去年就应该来找我,遇到事儿耽误了一年,这次来找我就是为继承遗产。
”小伙子,签字吧,让你晚了一年成为通市首富,多多担待啊。“